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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第二次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 即日起開放申請

114年第二次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於即日起開放申請,清華學院學士班收件截止日:114811日(一)中午1200

有關114年第二梯次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申請,請參考以下說明事項及附件,審查流程為:系所→院→全球處

  • 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各院最多推薦2案,院/系僅推薦符合要點精神之實習計畫案。將視申請案多寡評估是否召開審查會,或以通訊投票方式辦理。
  • 繳交紙本資料:
    1. 繳交資料01審查表[表一]及計畫主持人出國人員清冊[表二]
    2. 依計畫類別擇用繳交資料0203
    3. 檢附團員身分證影本
  • 繳交電子檔:
    1. 繳交資料01審查表[表一]及計畫主持人出國人員清冊[表二]
    2. 繳交資料0203 (PDF檔案提交)
    3. 團員身分證影本
  • 重要補充說明,請計畫主持人務必詳閱:
    1.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一定是、必須是、100%是赴外“實習 Internship"課程""訓練""研究""語言學習"皆不符合規定。教育部今年度人事更迭,對於審件把關趨於嚴格,往年曾經通過補助的案例,不代表可透過既有的資料重新提交申請,請申請者務必自行重新檢視是否符合規定。
    2.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的重要區別:以前往國家進行區分,請申請者留意,不要第一關就搞混了。
    3. 本補助已行之有年,相關規範在要點中皆已詳細條列,請申請者務必詳閱,以避免違反規定而蒙受損失。
    4. 選送生人數及機構務必確認適當,避免於教育部核定經費後異動,影響本校行政績效評比及貴教學單位下一年度校內評分優先順序。
    5. 第二梯次預計公告核定結果時間為1130日前,最晚須於1151031日前出國。配合學海辦公室作業流程,校方無法提早於於核定日前取得並撥付補助款給各計畫。
    6. 本校今年第一梯次計畫獲核撥率僅55%,經洽詢辦公室得到以下委員反饋本校薦送案的意見,供有意申請者參考。
      1. 對以觀光簽證入境,是否符合規定存疑。
      2. 是否根據實習內容進行相應教育訓練
      3. 實習合約中未提及保險部分
      4. 未詳列實習考評方式
      5. 學生成績偏低/專業課成績不佳/未持有外語能力檢定證明
  • 若獲補助,執行單位(院系所)須支付教育部核定補助款至少20%之配合款(例如教育部核定補助10萬元,執行單位配合款應為2萬元),且配合款不得使用政府機構經費。
  • 計畫主持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選送生須提出外語能力相關證明。各計畫主持人須於選送生出國前一個月至指定網站登入選送生個人基本資料、協助簽署行政契約書,並於選送生返國後2周內完成心得報告、問卷調查及與本處辦理結案等事宜。
  • 教育部補助要點請見「參考資料01」,本校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甄選辦法請參考「參考資料02」,計畫預算編列原則請參考「參考資料03」。

114年度第二梯次學海重要事項日程表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schedule/batch/2

各類法規、表格、注意事項可至雲端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L7MjFwoJczTfvjwUtaaB0ncUlgeXP2QK?usp=drive_link

114年度教育部補助要點說明會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U-ZUTl20Rdng2irFiy6_J5TwHKmZdvKt/view?usp=drive_link

若有任何問題,可洽詢全球處李蕙君小姐

電話:03-5715131#62470

e-mailhc.lee@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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